96年9-10月統一發票中獎號碼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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獎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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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獎號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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獎金金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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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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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 萬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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頭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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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萬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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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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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票收執聯末7位數號碼與頭獎中獎號碼末7位相同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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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萬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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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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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票收執聯末7位數號碼與頭獎中獎號碼末6位相同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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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萬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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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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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票收執聯末7位數號碼與頭獎中獎號碼末5位相同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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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仟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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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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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票收執聯末7位數號碼與頭獎中獎號碼末4位相同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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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仟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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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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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票收執聯末7位數號碼與頭獎中獎號碼末3位相同者 |
2百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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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期無增開 |
領獎期間96年12月6日起至97年3月5日止
領獎注意事項
1.領獎時,請中獎人填妥領獎收據並在收據上粘貼0.4%印花稅票(中五獎以上者),攜帶國民身分證及中獎統一發票收執聯兌領獎金。中特獎、頭獎、二獎、三獎者請向各直轄市及各縣、市經指定之郵局領取獎金;中四獎、五獎、六獎者請向各地郵局兌領。
2.統一發票收執聯未依規定載明金額者,不得領獎。
3.統一發票買受人為政府機關、公營事業、公立學校、部隊及營業人者,不得領獎。
4.中四獎以上者,依規定應由發獎單位扣繳20﹪所得稅款;同1筆交易若開立多張收銀機發票,僅其中1張中獎時,領獎時須一併提示同筆交易之其他張統一發票收執聯。
5.中獎之統一發票,每張按其最高中獎獎別限領1個獎金。
6.其他有關領獎事項均依統一發票給獎辦法規定辦理。
7.若有任何兌獎疑義,請洽詢服務專線電話:(02)2396-1651
資料提供:財政部賦稅署
*本對獎單如有排印錯誤, 以財政部開獎紀錄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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